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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高分子行业创新奖、第三届高分子行业专精特新特别奖、第八届高分子行业卓越工程师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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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5: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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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


尊敬的会员企业:

按照理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经协会第十届第二次会长办公会提议,协会决定继续在会员内部开展2024年度评选表彰活动,欢迎会员企业积极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01

奖项设置

(1)第六届高分子行业创新奖

(2)第三届高分子行业专精特新特别奖

(3)第八届高分子行业卓越工程师(个人奖)

(4)2024年度热心贡献奖(指标:积极赞助协会活动)

(5)2024年度5A级会员(指标:积极缴纳会费、推荐新会员、积极参加活动、推荐项目业务等)

(4)和(5)无需申报,秘书处提供名单,会长办公会(评选小组)通过。


02

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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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高分子行业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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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拥有高分子行业知识产权如专利、著作权等,在产品、技术、管理、项目等方面提出较大创新,并付诸行动,取得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2)企业获得过政府及相关组织颁发的创新创造奖项的,优先获评;

(3)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稳定,高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纳税额具有明显优势,未受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4)已获得协会颁发的创新奖的,需使用与此前评奖不同的佐证材料申报。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评选申请表;

(2)2023年度及2024年1-11月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3)2022-2024年获得的专利证书、创新证明等相关荣誉、资质(提交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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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高分子行业专精特新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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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协会以行业的名义,为已获得高分子行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再加发行业奖,具体要求如下:

(1)近三年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获得其一即可)且未获得协会颁发的“第一、二届高分子行业专精特新特别奖”的;

(2)未受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评选申请表;

(2)近三年相关部门颁发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称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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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高分子行业卓越工程师(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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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会员单位内部先开展卓越工程师评选,再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候选人由单位提名,任职高分子行业一线技术岗位超过10年(不接受管理岗位的副总及以上职务申报),候选人需持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拥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爱岗敬业,能解决单位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拥有一定的创新精神、领导力和学习能力。

(2)候选人不受户籍、性别、民族等限制,但不接受有刑事犯罪记录、违反职业道德、不诚信、对工作和社会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人员参评;近三年已获得协会颁发的工匠奖(劳动模范),不再受理申报。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评选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

(3)其他相关材料。



03

评选原则

自愿申请,会长办公会(评选小组)推荐相结合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04

评选程序

主动申请→填写表格并提交资料(截止2024年12月31日)→会长办公会(评选小组)走访(同步进行)→秘书处初审→会长办公会(评选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公示→理事会会议通过→年会上隆重表彰


05

评选费用及得奖回报

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会员内部评奖。获奖的颁发荣誉证书;获卓越工程师的个人,建议所在单位予以物质奖励。


06

评选有效期

已注明年度评选的,奖项在所在年度有效;未注明时间的,奖项有效期为3年,从发证始日计算。通过虚假申报获得奖项的,奖项无效。


07

其他

资料未提交完整的,秘书处将不作为有效受理材料,不予参评。评选中遇到问题,或对评选有更好建议的,欢迎联系秘书处反映。


09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杨丽双 83461533-804、18025382126

黄  榕 83461533-808、18025382125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数字创新大厦A1107

网 址:

www.szpra.com

邮  箱:

szsj2004@126.com

 

第八届高分子行业卓越工程师申请表.doc

第六届高分子行业创新奖申请表.doc

第三届高分子行业专精特新特别奖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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