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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征集】关于征集石油化工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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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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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深圳市石油化工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公开征集石油化工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分子化工、化学分析、化学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等5个专业或相近专业。
(一)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接受职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 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我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 现在职在岗(未退休),取得石油化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工程师3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一) 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参加每年一度在深圳召开的职称评审会(抽签后和专家确定时间是否允许,5-6月的某个周六日),对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的独立评审权、表决权。
按规定获得评审劳务报酬,异地评委参加评审会报销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评审委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准时参加评审会议,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不向外泄露评委会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不对外接受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没有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评审情况的义务。
评委委员、专业组成员,无论担任了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委会的普通一员,评审中不得有行政干预的言行。
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放宽标准条件以及出现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系统审核通过后,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平台”填写资料并提交(具体待日常部门通知)。
叶远锋 83461533-802
叶思佳 83461533-805
深圳市石油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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