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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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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5 20: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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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行业协会党组织隶属关系

1、理顺隶属关系。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是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领导和市民政局党委指导下建立的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根据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规定,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行业协会设立的党组织隶属市社会组织党委管理。市社会组织党委成立前已在其他系统组建的市级行业协会党组织,不必改变原隶属关系。

二、不断扩大行业协会党组织有效覆盖 

2、按单位建立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市级行业协会,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党员人数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的,经市社会组织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等级评估在3A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应单独组建党组织。行业协会变更、撤销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协会党组织变更或撤销做出决定。

3、加强行业党建工作。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应依托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党委(党总支),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发挥行业党委(党总支)的牵头作用,把党的活动延伸到每家会员单位,增强行业党建工作凝聚力和影响力。协会会员单位已在其他系统组建党组织的,可不改变原隶属关系。

4、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立足深圳产业发展和行业协会分布实际,本着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提倡在互联网、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相临领域产业联盟中,组建由多个行业协会党组织组成的联合党委(党总支),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5、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新成立行业协会具备组建条件的,市社会组织党委应督促其同步建立党组织;党委可选聘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委派到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对协会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情况全面摸底,做好现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群团组织,待条件成熟再单独组建党组织。

三、着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6、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选配政治素质优、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提倡和动员协会党员会长担任书记;协会会长不是党员的,可推荐党员监事长(监事)或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管理层中的党员担任书记。协会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也可提请上级党组织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提倡公推直选方式选配书记,拟任人选要严格按照党员会议推荐、群众公示、报请上级党组织考察审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上级党组织审批的程序进行。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协会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能力不强的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调整。党组织书记职务变动时应向上级党组织及时报告。

7、建立定责共建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管理层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参与换届人选审查、班子成员双向(交叉)任职制度,努力提升党组织的话语权。协会应通过理事会、会员大会等必要程序,将支持党建工作写入协会章程,并明确写入从协会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组织日常活动、党组织书记进入协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或担任换届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内容。协会党组织应主动邀请不是党员的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负责人参加活动。

8、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要注重区分层次、注重突出重点、注重双向融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社会组织党委要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类教育基地等资源对行业协会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每两年将市级行业协会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

四、切实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9、壮大党员队伍。坚持政治合格为首要标准,优先培养协会负责人、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或管理层人员。优先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行业协会中发展党员其符合条件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可向相近行业联合党组织或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组织(所在协会应是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也可直接向市社会组织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接受申请书的市社会组织党委或其他社会组织党组织应负责培养发展。

10、从严从实开展组织生活。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4次组织活动,党员参与率达到90%以上。充分利用有利时机、自身优势开展组织活动。可利用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党员聚集的时机召开党的会议或开展党组织活动。党组织存在班子建设不健全、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不按时收缴党费等软弱涣散情形的,市社会组织党委将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整顿改组。

1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开展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等综合评选或创建活动,推动协会党员创先争优、晋位升级,争当文明经营、依法纳税的领头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了解协会会员中流动党员的情况,引导和鼓励流动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亮明身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通过专题讲座、远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推进智慧党建,针对党员在各地经常流动的实际,建立微信群、网站等,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活动。

   五、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12、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这一主线,通过加强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群众、推动行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在行业协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协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行业专业人才特点,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职工群众的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创新作用发挥方式。党组织要积极协助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参与各级相关的立法、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数据统计等政策研究。在协会提交年度报告和开展等级评估时,主动协助协会将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列入年报内容和等级评估材料。协会换届选举或法人代表变更时,协会党组织应按规定对协会主要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核,并及时报市社会组织党委审核;同时要提交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等材料,接受市社会组织党委检查。行业协会组织论坛、研讨会、评比、表彰等活动时,协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履行报批或备案手续。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监督引导协会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业自律(或廉洁从业)委员会;协助协会通过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等形式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帮助协会通过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实行信息公开、推行诚信承诺等形式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出现未按规定公开信息、提交年度报告等未依法履行义务情形被登记管理机关载入活动异常名录,或因违规违法被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查处,且协会党组织存在过失或负有责任的,市社会组织党委、纪委将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5、反映行业诉求。建立健全协会党员联系服务会员制度,及时收集、反馈、解决协会会员在生产经营投资中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帮助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党组织的稳定器作用。党组织应将行业诉求及时提交市社会组织党委党代表工作室及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16、服务社会民生。广泛发动协会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爱心助学、慈善捐款、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协会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鼓励党员以自愿捐助的形式支持党组织活动开展。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设立党员关爱扶助金,帮扶困难党员家庭,体现党组织的关怀。

17、开展党群共建工作。推进团组织建设,市社会组织团委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团组织的领导。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市社会组织妇工委要指导行业协会的妇女工作,在市妇联指导下创建一批巾帼文明岗。

六、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机制 

18、加强沟通协调。市社会组织党委将定期向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市民政局党委和市两新组织纪工委汇报行业协会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19、强化基础保障市社会组织党委每年定期对协会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及时向协会党组织全额返拨党费、下拨党建工作经费。在市社会组织总部基地、创新孵化基地建立行业协会党员服务中心和活动基地。建立定期行业协会负责人教育培训制度,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协会发展形势。对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好的行业协会,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予以推荐和安排。

20、抓好督促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通过新闻媒体、民政在线、《社会组织观察》、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行业协会先进党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行业协会负责人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培育一批在深圳四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中成立的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区(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市级各其他社会团体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本意见。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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