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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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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2 16: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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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
2021年度“两优一先”评选的通知
各直属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届六中全会议精神和市社会组织党委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不超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5人及以下支部1个名额,6人及以上支部1-2个名额;如无符合条件申报者,可以不申报),每人奖励2000元;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5名),申报条件详见【二、(一)6.条款】,每人奖励2000元。
具体表彰名单由各支部上报候选人后,由党委讨论决定最终表彰名额。
(一)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1.各类受表彰对象应遵守党章党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各类受表彰对象不能同时申报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类受表彰对象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党龄1年以上(党龄从转正之日起算暨2020年12月31日前转正);
4.申报评选优秀党员者,组织关系转入深圳市高分子党委满1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转入);
5.党员应严肃认真对待各种会议及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全年会议活动请假缺席超过3次及以上,取消年度所有优秀评选资格;全年会议活动不请假缺席1次及以上,取消年度所有优秀评选资格。
6.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热爱党建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积极组织活动,有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全职或兼职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任职)。此表彰对象不局限于党支部书记,党务人员亦可参与评选。
7.特殊贡献党员可优先入选优秀共产党员,如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为群众办实事等。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力、凝聚力强;
2.模范履行职责职能,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布署要求,有专人整理台账记录,台账符合规范;
3.按期组织会议或活动,按要求实施“三会一课”制度、“第一议题”制度;
4.成立1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成立);
5.有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可优先入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6.各党支部自荐后由党委讨论决定。
(一)评优是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二)各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测评为优秀的基础上根据上述评选基本条件,推荐产生支部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党员如表现特别突出者,可自荐并填写推荐表。
(三)各类表彰对象支部申报汇总后交由党委讨论,确定优秀人选。
(四)各党支部要将推荐结果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党委办。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党委办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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