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两新组织直属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按要求并结合联合党委的实际,决定在联合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今年8月开始,到11月基本完成。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能力为主要目标,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突出党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促进深圳社会组织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锋城”提供坚强保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经济特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基层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结合不紧密、领导班子作风不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使广大党员思想进一步深化、作风进一步转变,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弘扬,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使各基层党组织工作让广大社会组织党员满意,让广大会员企业和社会组织满意。
二、目标要求
联合党委基层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教育。主要任务是抓好学习教育,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弘扬勤奋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心系人民、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干事创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建立完善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为群众多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树立起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取得新突破。
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要把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追求。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各项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通过活动更好地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诚信守法,提高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的基本原则,下功夫把三个环节的工作抓好: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8月至9月10日)
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把“照镜子、正衣冠”的要求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本单位在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报联合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进行动员部署。8月20日前,联合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8月2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3、集中学习教育。8月10日至8月31日,各基层党组织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系列读本,确保每个党员都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激情动力,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员本色。
4、征求梳理意见。8月10日至9月10日,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征求所在单位理事会以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还要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敢于揭短亮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让党员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1、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班子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同时各支部负责人可与所属党员开展一次普遍谈心活动,普通党员可相互谈心、交流想法。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谈心、征求意见情况,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班子自我剖析材料。班子的自我剖析材料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向和措施等。各基层党组织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报联合党委活动办审阅。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联合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基层党组织联系协商将派员列席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
4、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各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于生活会结束后15天内在本单位范围通报。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0月11日至11月10日)
重点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有社会组织特色的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抓好整改。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边调研、边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反馈,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对提出问题一定时期内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作出合理解释,并想办法及时解决。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建章立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注意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范围渠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3、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根据教育活动实际进展情况,各基层党组织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通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查摆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的意见,并将总结材料报联合党委活动办。原则上11月中旬前完成总结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要进行补课,延期召开总结会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联合党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联合党委书记马宏同志担任组长,联合党委副书记郭小慧、黄菁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联合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开展和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尤其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个人、领导班子、本单位为民务实清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整改。
(三)抓好结合,形成特色。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典型事迹请及时报联合党委教育实践办,以便及时推广宣传。
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一、联合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宏
副组长:郭小慧、黄菁
二、联合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李金宏
成员:陈新安 25832714
郑德培 82217851
王 丽 25831750
邮箱:szslhdw@163.com
传真:25832182
深圳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8月6日